【修法正进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要点分析
【修法正进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要点分析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将《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审议,就目前进度看,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法》离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为期不远了。
变化巨大,先睹为快!
将“其他组织”修订为“非法人组织”,并增加“自然人”。 此条为新增加内容。 取消对企业的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预选投标人名单类似于资格预审,但不同点是名单外的单位只要按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依然可以参加后续投标。 增加的内容类似于政府采购政策。 从原来固定的20日,修订为可灵活把握的10-25日,给了招标人自主选择权。 这里最大的不同,就是重新招标后,在开标阶段少于3个的,依然可以选择开标、评标。 明确了外部专家可以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如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可只有评标权,没有定标权。 从30日,修订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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