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购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采购内容涉及的专业面比较广,部分非关键性内容允许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请问在评审因素中可以对投标人是否具备允许分包的一项或多项资质进行加分吗?
国库司答复: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具体特点,自行规定评审因素。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供应商承担的,有关资质应作为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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