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在小微企业声明函中生产企业一栏填写的是经销商的名字而非生产企业,但是生产企业其实也是小微企业,请问这个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吗?可以继续享受小微企业折扣吗?

投标人在小微企业声明函中生产企业一栏填写的是经销商的名字而非生产企业,但是生产企业其实也是小微企业,请问这个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吗?可以继续享受小微企业折扣吗?

  财政部回复:原则上投标人只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采购人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明显错误的,可以依法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问:明显错误指的是哪方面的?

 答:如存在明显笔误、中小企业声明函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请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形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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