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政府购买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不要求提供样品是通常的情况,要求提供样品是例外的情况,能不要求提供样品的就尽量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能使用小样的就不要求提供大样。
一般是一些无法通过书面投标(响应)文件直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的项目,例如家具、服装、印刷等对材质要求较高或直接影响产品最终质量的采购产品,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豆瓣
账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