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第②步(随机抽取)是否必须走?
①产生:此步骤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方法依法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征集+选取+推荐”3个“自选动作”;
②抽取:此步骤强调随机抽取,是根据第一步框定的供应商范围,进一步确定受邀请的供应商名单;
③发出:此步骤强调同时向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87号令第14条第3款规定:“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从邀请招标的法定概念看,第②步(随机抽取)是必须走的,甚至有业界专家认为,邀请招标未采取第②步随机抽取的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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