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属于小型企业。根据其提交 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判断,该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的标准,但其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中。请问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或者列入相关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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