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能收取评审费吗?
首先,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是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第九款规定: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同时,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六条中,也规定了: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再结合法规中对“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清晰界定,采购人代表属于“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