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的澄清、修改、通知、答复等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是否属于书面形式?

答: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保证通知送达相关当事人,必要时能够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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