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持股比例?问题:针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请问:1.第(三)项所指的股权比例超过50%,是指一家“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 持股超过50%,还是指多家“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持股超过50%?2.本条所指企业是否均不包含合伙企业?3.在计算本条各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时,是否应该对非国有控股企业穿透计算国资占比?
1、如何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持股比例?
答复:
三、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应以其直接持股比例确定。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