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二次报价时必须提供分项报价表吗?

答:磋商文件中应当设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响应文件格式。若磋商文件中没有要求必须提供分项报价表,磋商小组要求二次报价时必须提供,属于磋商小组擅自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情形。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分项报价表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之外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条第一款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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