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招标项目中,系统中手动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具有优先性。因此,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应以系统手动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以某个表格内容为准,则需遵循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确认。如果投标人未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九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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