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能否长于5个工作日?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设定公告期限主要是为确定潜在供应商通过下载方式获得招标文件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起算日期,不能长于5个工作日,也不能短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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