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是否可以拒绝或指定要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依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工程领域或者政府采购服务、货物领域发包人依法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是,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包人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因此招标文件中可以确定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当然,如果招标文件确定了禁止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那么招标人就不得在招标过程中更改要求又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甚至确定联合体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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