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医疗设备自带的集成显示器一般不视为独立节能产品,无需强制采购节能认证产品;但若医院单独采购用于医疗工作站、阅片系统等的通用液晶显示器,则必须采购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明确指出:列入清单的是最终成型产品,而非零部件。因此,嵌入在医疗设备内部、非独立销售或使用的显示器,不强制要求单独取得节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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