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远程异地席位制评标的通知

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远程异地席位制评标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26-05-21浏览 1725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安排(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省纪委监委和省发改委的相关要求,自5月25日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远程异地席位制评标方式,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范围:进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的全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2.时间范围:5月25日(含当日)后,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场交易并进行场地预约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地预约系统只保留省内远程异地席位制评标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功能选项,省内远程异地席位制项目评标专家按照“地市随机”模式抽取,主场保留甲方代表,随机抽取项目副场并抽取评标专家。

2.各级交易中心视业务开展情况,配置1名及以上专职协调员,负责本中心作为副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保障工作。该人员需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招标投标领域业务知识及熟练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协调员信息于5月22日16时前报省中心综合信息处。

3.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技术人员赴各市(地)交易中心驻场服务1至2个月时间,配合各中心协调员做好评标专家身份核验、系统操作指导、专家餐安排及专家费支付等工作。

4.各中心协调员应于5月24日24时前,将场地共享工位情况维护至席位制调度系统,并根据招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工位占用等实际情况合理维护共享工位占用情况。此项工作暂由各中心驻场技术人员后台维护,待相关功能开发完毕后,由协调员直接维护。

5.各中心应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标准化工位改造及相关设备购置,全面保障省内相关工作顺畅开展。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5月21日

 

附件: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席位制功能使用手册202605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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