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货物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其评标基准价可以采用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吗?

答:不可以。公开招标货物项目中,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六款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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