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竞磋、询价等方式,供应商质疑期限是多少?

答:政府采购的质疑期限都是供应商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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