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问题咨询:一、若项目质疑期七个工作日已满,而后发布了更正公告,是否供应商能对更正公告内容进行质疑,这种情况质疑时间如何计算?二、节能证书:台式计算机属于强制节能,若同时提供了强制节能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是否还能按环境标识产品给予价格优惠/扣除?
有两个问题咨询:一、若项目质疑期七个工作日已满,而后发布了更正公告,是否供应商能对更正公告内容进行质疑,这种情况质疑时间如何计算?二、节能证书:台式计算机属于强制节能,若同时提供了强制节能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是否还能按环境标识产品给予价格优惠/扣除?
答:1.供应商如果认为更正后的内容损害自己的权益,应当在更正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对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将获得环境标识认证作为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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