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如果采用询价、谈判或者磋商方式采购(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两次采购都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采购人是否可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几次采购都只有两家供应商参加,该如何处理?

答:问题所述情形,如果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适用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方式采购,若有效响应供应商始终为2家,采购人可重新评估采购需求,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修改采购文件,确保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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