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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 第12号)第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所有项目均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但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第五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我公司属于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了评标专家库。现咨询问题如下:1、政府投资项目可否从我公司组建的专家库抽取?2、地级市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是否有效?(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专家库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
A:您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同时,专家库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答复部门: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