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找出招标文件中倾向性和排他性内容?
1.看资格条件:有没有特殊的资质要求或者门槛来判断你能不能投。比如,用不符合招标项目实的高出等级的资质设置为资格条件,排斥其他投标人。
2.看采购需求:产品的功能、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你能不能满足;在技术和服务需求中设置过多的、不可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没有指向特定供应商;如果有参数的负偏差达到 10% 以上,投的意义也不大。
3.看评分标准:
3.1.一些不具有普遍意义的认证证书、荣誉证书排斥其他投标人。
3.2.设置与实施招标项目无关的企业证书、人员证书来排斥其他投标人。系统集成项目或普通的设备安装项目,却将一些生产或研发企业才具备的证书强加到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分项中。又如系统集成项目或普通的设备安装项目,却将一些生产或研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拥有的证书强加到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分项中。
3.3.避重轻要求检测报告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某一指标进行检测,且必须达到某一标准,以此锁定意向产品还是其他投标产品。
3.4.在技术评分项中以专利、软件、著作权、检测报告等锁定意向中标人。如果价格分超过了50分,拼的就是价格。如果技术分超过50分,拼的就是标书的编写质量。在评分标准中,主观分的占比越大,被操作的可能性就越大。还有像商务里业绩和证书的分数你能不能拿满?
如果这类客观分你都拿不住, 分差都在5分以上,那么中标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4.看3个时间:先看开标时间,你能不能在投标截止前完成标书。再看工期时间,你能不能按时把活干完。如果时间不够也没有关系。看付款时间,你能不能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