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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央预算单位或者从事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录“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的同时,应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 2.中央预算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系统”公开政府采购合同。 3.中央预算单位在“合同公告系统”里的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通过财政专网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下发。已经申领中国政府采购网U-Key的用户,仍使用U-Key登录“合同公告系统”。 4.公开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如公开的合同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应当对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内容进行屏蔽,或者征得权利人同意。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政府采购网 400810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