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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是否允许联合体?在国家层面,《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中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中规定:“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具体的设计、施工任务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总承包联合体的组建扩大到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但是对于联合体模式承建工程,地方层面政策中存在完全不同的观点,在实践中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工程总承包是否允许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