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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采购〔2025〕683号)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省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相关方: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