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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郑财购〔2021〕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31 19:32 访问次数:5288 郑财购〔2021〕13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件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串通投标不仅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环境,助长了腐败现象,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为,从而保障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各级采购人、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科学制定采购文件,及时、完整、全面、准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强化技术防范能力,为防范串通投标做好技术支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提升评审工作中防范串通投标识别能力。三是加强宣传督导。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和要求,引导各级采购当事人充分认清自己的主体责任。同时强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串标投标违规违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相关信息的互通与共享,落实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决不姑息。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 郑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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