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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深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和效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除外)。

  二、招标计划发布

  (一)招标计划发布。招标计划发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单位、批准文件、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内容应尽可能清晰完整(详见附件1)。招标计划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安排的参考,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计划发布时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至少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30日前,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对已公布的招标计划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调整的,至少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10日前补发招标计划。

  (三)招标计划发布渠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计划发布”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公布招标计划。

  三、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国家制定的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发包内容和范围、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最高投标限价、评标方法和标准(或资格审查办法和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中标资格条件的业绩、奖项等信息等内容(详见附件2)。

  (二)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招标项目应至少于项目发布正式招标文件之日5日前公布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三)招标文件预公示渠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预公示”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

  (四)招标文件发布。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但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预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研究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发布招标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9月1日

  附件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附件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表

  相关附件:拟公示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应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交易中心要求格式上传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预公示(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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