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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4〕48号财政部关于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4〕4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和《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 政 部 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