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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如与采购项目没有利害关系能否作为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我们碰到一个问题,在代理一个采购项目过程中,随机抽取到了财政局人员为本项目评审专家(不是采购监管科室人员),公管局人员认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为由要求回避,我们认为虽是财政�1.国家公职人员如与采购项目没有利害关系能否作为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我们碰到一个问题,在代理一个采购项目过程中,随机抽取到了财政局人员为本项目评审专家(不是采购监管科室人员),公管局人员认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为由要求回避,我们认为虽是财政人员但不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人员且依法取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又与本项目采购人员与潜在供应商没有利害关系,不应回避。谁的理解正确?2.如不是财政人员而抽取的是其他地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是否能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因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此没有相关规定,请国库司领导给予解惑。 国库司答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评审专家的限制包括:(1)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该回避;(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3)财政部门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专家;(4)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评标。因此,你反映的财政局人员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可以作为评审专家。其他行政机关人员不存在上述4种情形,也可以作为评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