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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发现招标文件有漏洞但没有提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答: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有中标无效的风险。如果供应商明知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仍参与投标,且该缺陷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可能导致中标结果无效,如其他供应商质疑投诉导致废标。因此,供应商发现招标文件问题应及时提出。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 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