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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可以规定评标委员会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吗?答:可以,但不是最优的办法。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2—3个中标候选人,可以提高采购效率。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过少,有质疑投诉成立,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签合同、放弃中标等情形时,采购人失去了可选择的机会,不利于节约时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过多,遇到顺延的情况,采购人往往又不愿意选择排名过于靠后的中标候选人。 实际中,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比较常见,也比较合理。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此,如果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只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上述情形时,采购人便只能走一条路:重新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