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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货物招标项目,A供应商中标,但B供应商称有中标产品的独家授权,采购人应和A供应商签订合同吗?答:应该。B供应商关于“独家授权”的主张,不能成为采购人拒绝签约的合法理由。采购人若以此为由拒签合同,将构成违法变更中标结果,需承担行政与民事法律责任。B供应商如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应通过质疑、投诉或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干扰政府采购合同的正常签订。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